山西晋中市水泥等工业企业11月1日起实施错峰生产4个月

来源: 来源: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晋中市2019年-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显示,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31日实施错峰生产工作。针对水泥行业提出,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市、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市、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粉磨站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市、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市、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