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公开询比价标段采购二次公告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

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公开询比价标段采购二次公告


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EC-HLSN210004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的物名称:脱硫石膏;

规模:4000吨;

期限:三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编号:HNEC-HLSN210004001H001

标段(包)名称: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公开询比价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缴纳,否则为无效投标。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3、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3.3.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3.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3.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3.3.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5、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厂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厂商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所有物料。

3.8、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报名、报价时间

报名、报价时间:自2021年3月31日00时00分到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价,并在平台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一般纳税人证明,买受人出具的对投标人样品化验结果,投标保证金回单。
     注:由于招标人未及时查阅邮件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现场根据线上报价进行线下评标。

注: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根据汇龙字【2020】34号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采购执行程序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得票数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七、付款条件

7.1、货到验收合格,出卖人开具13%增值税发票交于买受人(每月15日),发票挂账后次月起分期付款。

7.2、要求预付款者,视为不响应,报价无效,同时扣除相应投标保证金。

7.3、付款方式为电子承兑、纸质承兑、现汇等方式,根据买受人资金批复及实际情况进行选用。

八、其他

8.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价格,合同期内价格不做调整;

8.2、投标人须在2021年4月5日前将脱硫石膏样品送至买受人化验室进行化验,并及时索取化验报告。

8.3、投标人在提交询比价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截止后不得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调整,不允许将补充和修改部独立出来。

8.4请务必通过投标人基本户支付同时注明交款单位及“**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6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名称: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永城市支行;账号:  250707511015。请务必在报名前缴纳。

8.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及没收:

8.5.1未中标投标人: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招标方资金计划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8.5.2中标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买受人缴纳中标会务费;同时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买受人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合同保证金,待合同结束后按照买受人资金计划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8.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报价为预付款,影响买受人开标工作;

(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中标人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支付中标会务费;

(4)不按买受人要求签订采购合同;

(5)未按要求履行合同;

(6)投标人有严重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8.6中标会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金额

收取标准

十万元以下

不收取

十万元及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500元

五十万元及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1000元

二百万元及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2000元

五百万元及以上一千万元以下

3000元

一千万元及以上的每增加一千万元(不足一千万元的按一千万元计)

增收100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党务工作部;

监督电话:0370-5194322。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煤电集团汇龙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演集镇三关庙

联系人:左天龙     

电话:15137065257/0370-5194108

电子邮箱:498018035@qq.com

 

 

附件:1、脱硫石膏技术规格书;2、合同版本(报名通过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