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在28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21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将完成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排污口命名编码并竖立标志牌,全面实施排污口“户籍”管理,确保将整治责任及要求落到实处。
曹立平还介绍,“十三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不仅在构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体系方面实现新突破,而且通过严格执法,在推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落地见效方面也取得了新成绩。
据介绍,5年间,生态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清理整顿常年累积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4.1万个,关停取缔污染严重单位2万余家,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206件。“十三五”时期,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罚款金额536.1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4倍和3.1倍。全国适用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达到14.7万件。
生态环境执法畅通环境保护法与刑法的衔接工作,与公检法部门切实形成执法合力。5年间,全国累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9万余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万余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生态环境执法还突出重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生态环境系统会同多部门,开展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推动有效化解2492万吨水泥和1456万箱平板玻璃落后产能。连续3年开展严厉打击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102家违法企业,对19家四氯化碳(CTC)副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督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