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其中,涉及水泥行业的相关要求整理如下:
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严格落实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 “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精准聚焦钢铁、地 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
严把准入关口:新 (改、 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 板玻璃、氮肥、铁合金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支持砂石、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 (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加快兰陵县金石建设铁路专用线、水 发国际物流铁路专用线、临沂宝道铁路专用线、山钢临港铁路物 流园支线永锋专用线等货运专用线建设。
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升级钢铁、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
大力推进碳排放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工作.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实现线上交易,在发电行业碳市 场稳定运行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水泥、电解 铝、钢铁等行业率先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挥市场机制 降碳作用。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组织开展 碳排放配额分配,对清缴履约进行监督管理。
分区施策改善区域大气环境:通道城市 (不含济南市莱芜区、 钢城区)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产能全部淘汰,严禁新增钢铁、铁合金、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平板玻璃和炼油等产 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实施重点行业 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持续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22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以及其它协同处置设 施等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 储备体系,优化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鲁政发〔2021〕1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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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