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3000万奖励淘汰水泥立窑

来源: 来源: 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19日

    为促进水泥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日前山东省出台相关政策,对列入省淘汰计划并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水泥立窑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据初步了解,今年这项奖励资金可达3000万元。

    山东省水泥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年产量在1.5亿吨以上,但水泥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仍比较严重,落后的立窑水泥生产能力仍占60%,先进的干法水泥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与干法水泥比较,立窑水泥存在能耗大、污染严重、质量较低等问题。据了解,国家确定的水泥产业调整目标是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将计划淘汰立窑水泥熟料产能4500万吨。按照此次山东省确定的奖励条件,受奖励的企业必须彻底爆破拆除水泥立窑,但违反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建设、没有水泥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水泥立窑企业不在奖励范围。

    今年,山东省安排了21.3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节能减排,此次淘汰水泥立窑奖励资金将从这项资金中支取。此外,各市还要按照与省奖励资金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金。据了解,今年全省计划淘汰立窑水泥熟料产能850万吨、生产线1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