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具体措施

来源: 来源: 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1日

    福建省将重点扶持省内大型新型干法水泥企业(自有或参股30%以上省内日产2500吨熟料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福州、泉州、莆田、漳州、宁德等地建设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水泥粉磨站。省发改委近日出台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具体措施,作出上述规划布局。

    福建省具有发展水泥工业的良好条件,省发改委出台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具体措施,旨在推动水泥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该具体措施规定,明年将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目标的设区市,实行新建项目“区域限批”。即拟从2008年1月1日起,对各地新上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实行等量淘汰落后熟料产能,直至项目所在市“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指标。

    该具体措施提出,将从严核准新建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即从200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扩建水泥和粉磨项目一律报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联合核准。凡未完成年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目标任务进度、未能实行等量或超量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所需石灰石矿山未完成详查的项目,以及没有资源优势、交通运输不便、不符合规划布局的水泥项目,均不予以核准。

    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降耗方面,新出台的具体措施也有新规定:新建水泥项目必须具有可开采30年及以上的石灰石矿山资源并已取得开采许可。要求新型干法水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清洁生产技术规范要求,综合利用工业废渣和低品位原燃材料,发展循环经济,采用纯低温废气余热发电,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在加强对水泥粉磨站布局和建设的引导方面,除了支持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该具体措施还规定,对于水泥熟料来自外省的粉磨站项目,将从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