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以项目要素保障为核心,推动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撬动作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在拉动投资增长方面的关键性和指向性作用,即收即转国家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尽快把资金落实到项目上。按照国家确定的资金投向和各项要求,挑选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用好用足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截至目前,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93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87亿元,用于支持2200余个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金融服务资金支持力度。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已会同10家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建立5660亿元项目专项贷款资金池,积极打造商业贷款、企业债、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新模式。截至目前,金融机构已投放贷款1317亿元,保障633个项目融资需求。
三是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草局、住建厅六个部门协同发力,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全力做好项目建设与用地、占林、用能、环评等要素的精准匹配和压茬衔接,共同做好项目前期审批服务工作。截至6月底,2022年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累计办结14000余个,累计办结率90%,投资总额约28641亿元。
四是强化项目施工用工物资保障。做好电力、水源、通信、市政配套、征地拆迁、人员物资调剂等保障措施,持续做好项目所需砂石、水泥、商品混凝土等重要建材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督促项目单位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提前研判用工用料情况,打好提前量,确保项目建设全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