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近期全区对复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结果显示,此次抽检中的79个批次产品中,有66个批次产品合格,1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针对水泥产品存在的问题,质监部门责令相关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抽查按照国家标准GB175-1999普通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要求进行,对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凝结时间、细度、安定性、三天抗折及抗压强度,以及二十八天抗折及抗压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1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烧失量、三天抗折、抗压强度,以及二十八天抗压强度、安定性等不合格。而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则是水泥生产企业忽视质量管理,外掺材掺量过多,特别是以石灰石作外掺材的企业,掺得越多,水泥的烧失量就越大。如有的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技术力量薄弱,质量管理不严格,生产的熟料化学成分不合理,早强矿物C3A含量偏低,导致三天抗折、抗压强度等不合格。
针对此次抽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质监局强调,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标准以及重新修订的水泥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不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换证发证。同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等做法。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对不合格产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