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水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标情况的公告(2023年 第27号)》称,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新工信节能〔2023〕14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新工信节能〔2023〕18号)要求,自治区工信厅委托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对自治区66家水泥企业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现将经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现场核查的自治区水泥企业2022年度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标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