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陕西区域扶风公司废旧耐火砖处置竞价
发布时间:2024-02-07 17:18:36
陕西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SXQY-JJ-2024-0128
采购单位:陕西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02-18 11: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4-02-19 11: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4-02-19 11:2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2-18 16:00:00
采购类别:废旧物资
竞价类别:销售
需求量:150.000吨
基准价格(含税): 100.00元 (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 2.00 元 (每次报价固定降低/增加的额度)
税率: 13%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类资质
保证金:2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SXQY-JJ-2024-0128)
保证金收款账户: 农行扶风县支行/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26310701040000729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扶风公司废旧耐火砖处置 | 处置服务 | 150.000 | 吨 | 电汇,先款后货 | 扶风公司 |
收货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详情描述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扶风公司废旧耐火砖处置 (二)项目简介:本次业务包含对处置过程中现场产生的垃圾的处理、清运等相关工作,严禁处置未经鉴定的废旧物资,如若发现将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得私自分包,严禁转包。 (三)运输方式及安全责任: 1.到厂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100万及以上赔付额度的人身意外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穿戴统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服、劳保鞋等),并接受对应公司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对使用的叉车必须满足非道路车辆安全、环保相关管理要求取得安全“绿牌”、环保“绿标”,对叉车驾驶人员、动火切割人员再前述要求基础上还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2.运输方式,汽运,有专人负责安全指挥及管理。 3.提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4.服务期限:自招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合同期限至2024年3月31日 5.数量及付款要求:处置数量根据实际重量确定,实际重量以扶风公司过磅数量为准,中标单位须先支付货款后方可离厂。 6.中标单位选定:以竞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以竞价出价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中标人,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依据预估量及固定单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签订和履约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二)须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类资质; (三)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单位,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备签订和履约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标保证金要求: (一)缴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3.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农行扶风县支行 开户账号:26310701040000729 4.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扶风公司废旧耐火砖处置(竞价编号:SXQY-JJ-2024-0128)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公对公”形式完成,不接受私人账户。 5.保证金缴纳完毕后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上传转账凭证。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将在评标结论生效后退还; 2.开标前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签订合同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后予以退还。 (三)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投标过程出现串标、围标的。 5.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主观恶意行为的。 6.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7.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8.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四、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 (二)不具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企业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投标人有如下列行为之一,将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 (一)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资质文件; (二)串通作弊,哄抬或故意压低标价,破坏公平竞争;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正常招标秩序; (四)贿赂招标工作人员和评标人员,套取招标评标秘; (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故意放弃中标的; (六)中标后,中标人私自将项目整体、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分包的; (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六、廉政条款: 不以任何理由邀请发包人人员参加由承包人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发包人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发包人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发包人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发包人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同意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将其列入公司客户黑名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中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公司客户黑名单,投标方须同时承担招标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已经中标,且已经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公司客户黑名单,投标方同时须向招标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
┃联系人
鲍振清(竞价组织) / 13909178227
杜兵(业务联系) / 1389173835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19-2800925
监督举报邮箱:tcdqjj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