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汇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40吨/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2日

青阳县汇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40吨/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TR2024AH1000044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青阳县汇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40吨/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40
    挂牌日期2024-04-02
    挂牌截止日期2024-04-16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标的为青阳县汇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40吨/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标的证载生产地址:池州市青阳县木镇河北村。

    2、标的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示的至2022年12月31日核定产能及实际产能为140吨/日。该水泥熟料产能所属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08-001-02759。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4-04-02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包括不限于水泥熟料产能置换国家相关政策、受让方自身是否满足水泥熟料产能置换的相关资格要求等),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转让项目的使用资格及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方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理产能出让公告,最终办理完成时间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产能出让公告为准。

    3、受让方应于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能出让公告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并公告。在转让方完成上述第2款产能出让公告后一个月内完成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的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因受让方原因发生产能指标减少、作废、产能置换方案未获得批准等情形的,其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影响本次交易结果。

    4、若受让方在转让方完成产能出让公告后15个工作日未能完成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的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则视同转让方标的交付义务已完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转让方标的交付义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付给转让方,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转让方仍继续配合受让方办理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和相关手续。

    5、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登记等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未明确承担方式的其它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7、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不得代办、代交保证金及后续价款等费用。

    8、意向受让方勘查现场时,转让方会对本次转让标的情况做具体解说,现场勘查联系人:傅经理,联系电话:1860562799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完成受让申请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12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青阳县汇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木镇河北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41723754881481H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傅笑寒
    注册资本(万元)50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私营
    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袁珏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51-62605595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报名竞买地址:https://wey.aaee.com.cn/hom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