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水泥厂:水泥缺斤少两 工程质量难保

来源: 来源: 中国交通广播网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5日

    包工头田海明称了一下从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青海湖水泥厂拉来的20吨水泥,结果发现没有一袋是够斤两的,有一袋居然少了15公斤,并且没有一袋是超过41公斤的(标准为每袋50公斤)。

    水泥缺斤少两

    “水泥的分量不够,这个活儿我没法干,也不敢干。”5月21日下午,湟中县共和镇王家山村包工头田海明无奈地说。

    工地堆满了沙石,扎着三顶帐篷,却见不到干活的人。“祁队长,昨天从湟源县青海湖水泥厂拉来的这20吨水泥,我们称了一下,没有一袋够斤两的,有一袋少了15公斤,没有一袋超过41公斤(标准为每袋50公斤)。如果水泥分量达不到要求,施工时工程质量肯定保证不了,这个责任谁来负?”田海明见到工程队长祁生星急忙汇报了情况。

    祁生星听说工地停工后,从28公里外的西宁赶到现场。他看了看老田,将信将疑地来到水泥堆旁,招呼老田和司机拿来一杆秤,亲自称量。一连称了十多袋,每袋都在40公斤左右。老田说:“由于水泥分量不够,沙石与水泥的比例达不到工程要求,质量监督员要求停工,所以干活的民工都回家了。”

    63岁的李生福是王家山村村民,他最近在工地上打零工,卸水泥时,发觉分量轻,便把疑虑告诉了田海明。果然,大家用秤一称,证实了缺斤少两的事实。李生福说:“这条村级硬化道路涉及王家山村、南村、北村、山甲村、石城村5个村,近20公里路段,如果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对得起国家的扶贫投资和乡亲们祖祖辈辈的期盼!”

    问题由来已久

    湟源县青海湖水泥厂出品的水泥,缺斤少两是不是偶然现象呢?记者决定探个究竟。在湟源县城关镇,田海明碰见经常贩运水泥的乡亲老张。记者以建筑工地经理的身份与他交谈。“你手里有水泥吗?”

    “有,但是今天拉不上,我的号(水泥厂排号发货)在明天。最近货很紧张。”

    “你拉出来的水泥能不能保证重量?”

    “这个我保证不了,一般重量都不够。”

    “你咋知道重量不够?”

    “一般长途运输,路上都有超限检查,一过秤就知道拉了多少货。”

    在湟源县青海湖水泥厂的开票室,工作人员告诉“顾客”(记者),水泥重量会少一些,但都能保证45公斤。而据门卫讲,前段时间水泥重量确实不够,是冬天的积压货,这两天重量是够的,原因是省上的人来检查了,只要从机子上出来的产品,重量都够。

    一名长期在水泥厂门口贩运水泥但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对水泥厂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直言不讳地说:“这个事时间长了,都成了公开的秘密。我们明白厂家在坑害顾客,但我们不敢说,如果得罪了厂家,他们会不让我们拉货,断了我们的生意。”

    抽检结果:无一合格

    5月22日,祁生星将湟源县青海湖水泥厂缺斤少两的情况投诉到湟源县工商局。消协秘书长马绍武说,去年10月份,他们就接到过青海湖水泥厂缺斤少两的投诉,因为施工高峰期已过,水泥袋装产品已所剩不多,很难取证,所以就先搁置了。公平交易科科长胡永林认为,工商部门的职能在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监督和检查主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于是,我们来到湟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湟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测试所负责人张桂英听说要去检查水泥厂,显出一脸苦楚。她说,因为省上主管部门没有批准湟源县对“定量包装标准”的监测资质,所以没有权力单独履行职责。“我们每年都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员检测,产品质量都是合格的。”而面对企业违法生产的事实,张桂英和综合科科长李生金多次通过电话向局领导汇报,后决定与县工商局联合对青海湖水泥厂的产品展开抽样检查。

    中午12时,联合执法人员来到机声隆隆的湟源县青海湖水泥厂1号库房。通过对现场280吨水泥产品20袋(1吨)的抽样检测发现,实际重量为907.6公斤,误差为92.4公斤,没有一袋是合格的。张桂英说:“缺斤少两已是事实,作为特殊商品的水泥,不能有偏差,只能大于等于1000公斤,企业违法生产,产品质量不合格,看来顾客的损失的确很大。”

    记者在生产车间采访时,没有看到安全人员和质量检验员,水泥产品直接装车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