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1556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1556002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华能捐赠资金及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资金,招标人为芒康县羿兆清洁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00㎡,建设规模为利用一条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处理能力为100t/d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
2.1工程名称: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
2.2工程地点:昌都市芒康县海通水泥厂内。
2.3项目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00㎡,建设规模为利用一条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处理能力为100t/d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系统。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以下具体内容;
2.5.1、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含第三方图纸审查);
2.5.2、业主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2.5.3、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4、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5.5、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工程规划许可办理、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及相关手续办理的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季节性停工,工期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共同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具备有效的建筑或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设计负责人应须具备具有建筑或材料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建筑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近三年(2021-2023)年度的由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4近5年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类似EPC总承包业绩或水泥窑烧成技改、以及垃圾处理、替代燃料方面业绩或类似设计业绩。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6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为准,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第3.1.1~3.1.6条的要求。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
获取时间: 2024-12-18 17:00 -- 2024-12-25 17: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5-01-07 10:15: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本项目属于不见面开标,纸质投标文件(1 正 1副)于开标当日送达开标现场或者邮寄至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其内容必须跟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芒康县100TPD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示范项目(EPC)二次:
开标时间: 2025-01-07 10:15: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不需提供。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优化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在我区承揽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62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芒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芒康县羿兆清洁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芒康县县城
联 系 人: 李仕贵
电 话: 1582869736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昌都市伯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卧龙街商业广场5栋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778223735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