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少两难保工程质量 青海湖水泥公司受罚

来源: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3日

    《水泥缺斤少两工程质量难保》一文追踪 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受处罚

    6月4日,西海都市报刊发《水泥缺斤少两工程质量难保》一文后,引起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在给相关部门的批示中,省委领导对袋装水泥重量不足,及质量问题表示担忧,并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管。6月12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对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展开督查并作出处罚决定。

    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产品缺斤少两,违法销售情况被披露后,湟源县质监、工商部门通过抽检未出售的280吨水泥,判定这批水泥属净含量不合格产品,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此案被移交到西宁市质监局。随后,质监执法人员对现场封存的280吨水泥核实,查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记录台账,依法作出责令整改、处以两万元行政处罚的决定。此外,执法人员对投诉单位购买的20吨重量不足水泥作了调解,双方达成赔偿经济损失4000元的协议。西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尹吉禄说:“作为行政职能部门,在该案件的查处过程中,既要做到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又要对企业做到帮扶提高。在处罚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诚信意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另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近期对全省水泥进行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