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天瑞水泥发布《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未能符合上市规则》公告显示,杜晓堂先生因希望专注于其他个人事务,已向本公司提交辞呈,辞去其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25年3月10日起生效。
公告还显示,自杜先生于2025年3月10日起辞任后,董事会将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仅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将仅由两名成员组成。因此,本公司未能符合以下规定: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3.10(1)条的规定,即每家上市发行人董事会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市规则第 3.21 条的规定,即审核委员会须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
上市规则第 3.25 条的规定,即薪酬委员会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本公司正根据上市规则第 3.11 条,于杜先生辞任生效日期起三个月内尽快物色合适人选以填补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空缺。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于适当时候就此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