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水泥企业要依靠科技进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秘书长甘智和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1日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水泥工业取得了很大成绩。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的比例日益提高,水泥生产装备和自主创新的新工艺、新技术的出现和成熟,推动了我国水泥工业的技术进步。

    但是,我国水泥工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作为重要的投资类产品,它的发展和地区的市场容量及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有极高的相关性。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导致我国水泥的消费市场无论是市场的集中度,还是水泥的消费量差异都很大。大的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大城市、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在大多数的内陆地区,围绕中小城市形成了一批分散、但具有一定消费规模的较小市场。纵观全局,我国水泥消费市场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有两个特征:在规模上,大、中、小相结合;在布局上,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消费市场的分布状况将直接决定水泥企业的规模和布局。

    综合考虑水泥消费市场分布格局、石灰石资源储量及交通运输成本等因素,我国水泥工业应在合理的销售范围内建设不同规模的水泥企业。应鼓励发展大集团战略,实现集约化经营。但工厂建设规模应实事求是,不宜片面追求生产规模的大型化,要避免原料、燃料和产品的长途运输,造成资源的浪费。在市场集中、拥有大型矿山、交通方便、特别是水路通道沿线,建设一批4000t/d以上的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在公路运输距离半径200公里、铁路运输距离500公里范围内的水泥消费量100万~200万吨的地区,工厂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建设条件确定,工厂的年水泥生产能力不宜小于100万吨,单线生产能力不宜小于2500t/d。而在消费市场较小、城市密度较稀、运输条件较差的地区,在公路运输距离半径200公里、铁路运输距离500公里范围内的市场消费小于100万吨的地区,如四川、新疆、青海等地区,企业建设的合理规模应为年产30万~80万吨水泥,单线年生产规模不宜小于30万吨,具体建设规模应因地制宜,由企业自主决定。

    综上所述,我国水泥企业结构在相当时期内应该是以大型水泥骨干企业为主,大、中、小企业并存,并进行合理布局。可以集团化经营,但应该根据消费市场来布局企业。企业单线年生产规模拟在30万~300万吨,其中单线年产规模为30万~80万吨的水泥企业,也应占有一定的比例。这种适宜水泥工业发展规律的布局结构,在积极推行水泥企业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重组联合,向集团化发展,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提高大型水泥企业竞争能力的同时,也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发展空间。

    中小水泥企业必须审时度势,积极调整发展战略,依靠技术进步,积极淘汰落后工艺,按照国家产业化政策规定的2010年产业发展目标和标准制定发展规划。中小水泥企业只有在生产规模和技术进步上采取有力措施,加之科学的管理,才能在我国现代化水泥工业中占据一席之地,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有条件的中小水泥企业的年生产规模要努力向30万~80万吨熟料水平发展,争取成为区域市场的供应中心。

    国家近期又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实行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政策问题。要统一对中小水泥企业的认识,实是求是地分析国情,明确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水泥工业以大型新型干法生产企业集团为龙头,大、中、小企业长期并存的布局特点。积极引导中小水泥企业的节能减排和结构优化升级工作。积极鼓励以先进生产技术淘汰落后的水泥生产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