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水泥工业产业政策,大的方面认为就跟38号文要配套,作为一个配套38号文的一个具体实施的一个文件,那就配套38号文不要有相违背的意思。
就准入条件提个建议,现在从内容来看整个准入条件与这个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有很多是相冲突的条款,也就是说,不一样的内容,有些甚至是完全不一样的。那么我认为如果以后可操作性强,而且又不会造成“政出多门”,那我认为还是建议就不一定需要这个准入的行业的准入的条件,有这个水泥工业产业政策作为一个政策指导,完全也满足了,那么整个行业的产业的政策指导。
实在是有一些要有具体的条款要有约束的,可以充实到这个水泥工业产业政策里面,就可以不用再搞一个水泥行业的准入的条件,这样我觉得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以后的这个可操作性就更好一点,这是一个建议。
另外还有一个建议,刚才发言的有一部分单位也提出了比较强烈的意见,说不能再批项目了,但是我认为呢,这个不能一刀切,尤其是对于我们广东来说,是有很特殊的因素。到目前为止,广东还有5000万的落后能力,那么这5000万的落后能力,如果按38号文规定的话,3年内要淘汰,那么如果一刀切,不再批项目的话,广东这个水泥大省,还有那么大的水泥市场和需求,按现在的产能的话是不能满足需求的。
我也很强烈的提出,绝对不能一刀切,尤其是对广东这一块,5000万吨的落后产能,上级一定要关注这个问题。因为发展的原则是等量淘汰嘛,那么广东已经有这个量了,有这个数。
那么对于我们塔牌集团所处的那块地盘粤东来说,基本上1000多万的落后产能都在我们的总部梅州那一块,尤其是显得很重要。作为我们梅州市委市政府对这个问题很关注,特别强调要以塔牌为龙头,把所有的落后产能、所有的资源都配置给塔牌,那么塔牌也感到压力很重,在政府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的条件下,那么我们作为企业,也有这个社会责任,但是如果这个产业政策一刀切的话,确实对广东的发展,还有对我们粤东这一块,还有对塔牌的发展,我认为还是有很多不利的方面的,所以在这里,我也趁这个机会作为一个建议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