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节能减排关键要大幅利用可燃废物

来源: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

    水泥窑使用可燃废弃物作为替代燃料,不仅是我国水泥工业发展的战略方向,而且是我国废弃物处置的发展方向,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

    编者按

    四川省都江堰拉法基水泥厂日前开展了重金属试剂试烧工作,这是继北京水泥厂、华新水泥武穴公司、广州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之后,我国又一个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也是“中—挪合作中国危险废物与工业废物水泥窑共处置环境无害化管理项目”之一。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召开了针对《水泥窑共处置危险废物指南》的第二次研讨会。此后,我国此类项目将有较为全面的理论依据和国家标准,有望在迅速开展后,为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做出贡献。那么,除了“指南”之外,我国此类项目在推广中需要哪些政策支持、如何稳步推进?本报特约此领域专家、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教授级高工王新春撰文,介绍他的调查和研究。

    我国燃料替代蹒跚迈步

    5000家水泥厂只有10余家使用可燃废弃物

    与国外情况相对照,我国在水泥窑可燃废物替代方面有近30年的国外跟踪、20年的推动和10余年的探索,但仍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的差距。我国水泥行业采用替代燃料的时间短,燃料种类少,约5000家水泥厂中只有北京水泥厂等10余家水泥厂使用替代燃料,年替代量不足5万吨标煤,行业总体的燃料替代率接近0%。目前为止进行的工业化试点和试烧仍面窄、量少,不能为制定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有力支持。

    我国水泥窑替代燃料工作起步晚、进展慢,其原因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有政策、技术和相关配套体系的制约。我国水泥行业利用粉煤灰等固体废物作替代原料的数量每年约3亿吨,是固体废物利用的重要行业,国家在此方面有比较完备的政策、技术标准和鼓励措施,而在替代燃料方面基本是空白。

    水泥工业是我国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之一,是“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水泥窑使用可燃废物作为替代燃料,不仅是我国水泥工业发展的战略方向,而且是我国废物处置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水泥行业具备使用替代燃料和处置废物的基本条件,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在政策、管理、生产技术、污染物控制等方面有成熟的经验可资我国借鉴,目前只欠政策的东风,其中,经济激励政策是促进水泥窑使用替代燃料的关键,环境政策是水泥窑使用替代燃料健康发展的保障。

    发达国家做得怎么样?

    2/3水泥厂使用可燃废弃物作替代燃料

    替代燃料,也称作二次燃料、辅助燃料,使用可燃废物在水泥窑熟料生产中替代天然化石燃料,可燃废物在水泥工业中的应用不仅可以节约一次能源,同时有助于环境保护,具有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发达国家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使用替代燃料,其数量和种类不断扩大,水泥工业成为这些国家利用废物的首选行业。根据欧盟的统计,欧洲18%的可燃废物被工业领域利用,其中有一半是水泥行业,是电力、钢铁、制砖、玻璃等行业的总和。

    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认识到使用替代燃料对节能、减排和环保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燃料替代的普及和替代率。使用替代燃料能够在熟料生产能耗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节约一次能源的使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享受无排放待遇,同时实现利废、减排和降低成本,可谓一举多得。

    经过30多年的探索,欧美等发达国家逐步建立起贯穿于废物产生、分选、收集、运输、储存、预处理和处置、污染物排放、水泥和混凝土质量安全等一系列法规和标准,水泥行业替代燃料技术和经验已经成熟,成为发达国家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发达国家有2/3的水泥厂使用替代燃料,可燃废物在水泥工业中的应用替代比例平均达20%。

    以污泥处置为例,工业污泥和城镇生活用水处理厂污泥是欧洲水泥协会定义的14类替代燃料的2类,污泥是日本、德国、瑞士、荷兰等国重要的替代燃料。瑞士水泥行业替代燃料使用最多的是干化污泥,2007年达5.7万吨;德国从2002年处置4000吨猛增到2006年的23.8万吨,4年增长了58倍。日本水泥业使用替代燃料的数量逐年增多,其中城镇生活水处理厂湿污泥的用量2008年达303万吨,是水泥行业利用和处置废弃物的第三大品种,日本水泥行业处置污泥的数量占日本污泥产生量的30%。2007年韩国水泥行业处置污泥71.3万吨。

    图1是国外水泥行业燃料替代率数据,可见发达国家均有较高的替代比例。美国的替代率是25%,德国水泥行业的替代率从2000年的25.7%迅速上升为2006年的49.9%,6年几乎翻一番,荷兰是世界上水泥行业使用燃料替代率最高的国家,从2001年的83%上升为2007年的92%。2004年欧洲水泥行业共使用替代燃料620万吨,燃料替代率达17%,2010年的目标是27%。根据欧洲水泥协会报道,1995年欧洲水泥行业使用替代燃料替代了10%的燃料热耗,相当于替代250万吨煤。2001年欧洲水泥协会又把废物利用提到战略高度,提出“废物利用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the Useof Waste ),提出2010年燃料替代率目标翻番达到24%,最近又把目标提高到27%。

    发达国家的大量生产实践和实验结果表明,水泥行业使用替代燃料和处置废物,回收废物中的能量和物质符合废物管理模型,新型干法水泥窑的工艺特点决定其技术优势,在生产合格产品的同时,利用和处置废物,避免二次污染,是产品质量和环保指标双达标、技术和经济均合理的有效途径。

    我们该如何提高替代率?

    制定专项规划和激励制度

    我国水泥窑替代燃料工作目前处于政策导入期。参照发达国家的相关方面的发展水平,按照一般发展模式提出我国2030年替代率目标是25%,相当于美国目前状况和欧盟2010年目标。

    大力推进利用水泥回转窑处置和利用废物,应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公众参与的思路,根据工作的先后顺序和内在联系,在试点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环保法规和激励政策。

    首先,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加大试验研究力度,逐步摸清我国替代燃料资源和排放容量的基本情况,以可燃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污泥为重点,加快工业化试点和示范力度,严格要求环保排放指标,达标排放,为制定相应法规、标准和下一步推广提供可靠的管理和技术支撑。

    同时,在扩大试点和示范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环保法规和标准,在废物处置专项规划中明确水泥窑是处置废物的有效技术手段,明确水泥窑使用替代燃料是资源综合利用的合理途径;建立健全水泥窑处置废物的技术、管理条件和操作规范,制定水泥窑替代燃料的技术政策,提出替代燃料发展目标、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替代燃料的质量和性能要能满足水泥窑的要求,在基本保证水泥窑的正常运转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替代燃料和替代原料;制定和推行替代燃料许可证制度。

    研究制定可燃废物利用和处置的市场形成机制,建议研究制定废油、污泥和垃圾等废物处置基金制度解决经费来源不足的问题,同时,以培育市场机制为核心,鼓励企业科研开发和能力建设,鼓励废物收集和处理的专业化企业,使废物处置企业在经济上有利可图,使水泥窑处置废物可持续化。

    提高替代率应坚持七大原则

    促进水泥窑使用可燃废物作为替代燃料需坚持以下七大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保证水泥产品质量为前提;

    坚持环保优先的方针,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避免生产过程和产品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切实保障企业的职业健康、卫生和安全;

    遵循废物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地利用废物资源,有效回收废物中的能量和物质,削减必须填埋或者焚烧的废物总量,理顺废物来源渠道,因地制宜,扩大利用可燃废物的种类;

    技术装备条件方面,发挥水泥窑处置废物的技术优势,技术装备与自动控制系统应先进、可靠和齐备,工艺过程稳定,废物管理监测和污染物监控系统完备,保障替代燃料的利用能力;

    规范化操作,包括水泥厂的废物检验、接收、储存、质量控制和生产操作;

    践行水泥企业的社会责任,促进与工业行业、市政部门、环卫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沟通,包括建立信息报送和数据机制,分享废物产生信息、废物处理废物处置信息和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

    为积极稳妥地加快我国水泥工业替代燃料工作,建议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牵头,统一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调水泥窑燃料替代工作;建议尽早制定“水泥窑替代燃料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综合实施计划,有组织、有保障地推进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和完善环保专项规划、政策法规、标准和经济激励制度;建议在“十一五”末期和“十二五”期间扩大和加快试点和示范工作。

图1

图2

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