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农村水泥散装率今年达到43%

来源: 来源: 中国建材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1日

  山东省推动建材下乡又有新举措。5月26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根据全省新农村建设要求,进一步扩大全省农村散装水泥供应能力,争取2010年全省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43%;到2012年,全省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5%。供应农村的散装水泥要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价格至少每吨应比同品种袋装水泥低15元以上。

  《意见》指出,当前,建材下乡工作正在逐步展开,水泥是建材下乡的重要产品之一,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水泥生产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它不仅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效率的作用,而且能够降低建设成本、为农民节省支出,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各市、县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农村散装水泥发展规划,2010年全省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要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43%;到2012年,全省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5%。

  二是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农村散装水泥网点建设。山东省鼓励水泥生产和经销企业利用已有的农村水泥销售网络,向农村投放散装水泥配送、储存设备,改建和新建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和配送站;鼓励水泥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向周边农村用户销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全省争取每个乡镇每年根据农民需求新建2~3个散装水泥销售网点,争取2010年建成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3500个左右,到2012年,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达到10000个,基本完成农村地区散装水泥销售网络布点工作。

  三是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学习推广章丘市农村集中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使用散装水泥、菏泽市“小散罐”物流配送模式、桓台县农村建设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和小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等典型经验,引导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高起点发展。

  四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质监、工商部门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质量检测能力,加大对农村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质量保证。

  五是加大科研开发力度。积极组织扶持有关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研制开发适合农村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把农村推广散装水泥设施设备标准化、系列化,不断提高农村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和规范化、规模化程度。

  六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散装水泥是建材下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散装水泥惠农的具体措施,为农民节省更多的建设开支。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大企业在组织农民建房时,采取合作建房、土地置换、资金补贴、招标采购等方式,向农民或建设单位直接供应散装水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向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倾斜,加大对建设农村销售网点、购置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扶持力度。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开拓农村市场。要采取直供销售等办法降低供应价格,供应农村的散装水泥价格至少每吨应比同品种袋装水泥低15元以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据了解,自去年年底山东省散装水泥政府令出台后,山东各地农村推散工作已紧锣密鼓地进行,比如,费县沂龙水泥公司制作的一批“小散罐”已投入使用;文登市坦埠水泥公司在加紧赶制“小散罐”的同时,已建起一个散装水泥中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