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规划公布 避免恶性竞争

来源: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4日

  长三角区域规划全文昨公布 “一核九带”布局初现

  “一核九带”:以上海为核心,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江、沿湾、沿海、沿宁湖杭线、沿湖、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为发展带的空间格局

  长三角将开展一系列重大改革试验,包括对具备一定条件和较大规模的城市赋予立法权;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开展环境税试点,探索开征物业税

 

  备受关注的我国首个跨省级行政区区域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公布。昨天,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正式印发长三角区域规划。该规划的规划期为2009-2015年,展望到2020年,根据规划,长三角将形成以上海为核心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

  区域规划对长三角发展的战略定位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其中,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定位是首次提出。

  详细阐述各城市发展重点

  区域规划的最大亮点也是最核心之处,是明确了长三角的区域布局。规划提出,按照优化开发区域的总体要求,统筹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形成以上海为核心,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江、沿湾、沿海、沿宁湖杭线、沿湖、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为发展带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规划详细阐述了各个城市的产业发展重点,试图破解长三角城市在产业分工与定位上的“同构”困局。

  规划全文超过3万字,共分12个章节。“与此前征求意见的版本相比,正式出台的规划在章节划分及其内容上,体现了新环境与新形势下长三角的与时俱进。”曾参与区域规划编制并担任“产业发展定位与布局”项目负责人的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建军教授对早报记者表示,规划直指长三角的症结所在,意图全盘塑造区域的发展新优势。

  该规划5月获国务院批准实施。国家发改委在其印发规划的相关通知中要求把规划实施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把扩大内需与经济增长、社会建设、民生改善和提高开放水平结合起来,推动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为促进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25城分核心区和辐射区

  在长三角区域范围被明确为“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后,区域规划将沪苏浙25个城市又划分为核心区和辐射区,其中原有的16个市为核心区,并明确了各个城市的城市功能和定位。引人注目的是,“泛长三角”亦被写入规划。规划要求加强泛长三角合作,并表示,长三角周边的安徽等地区具有区位、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与长三角地区经济联系紧密,是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和直接辐射区。规划明确建立健全泛长三角合作机制,编制南京都市圈、淮海经济区区域规划,加快南京都市圈建设,建设杭州都市圈。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长江三角洲区域研究中心主任张颢瀚提出,区域规划其实覆盖了长江流域、大沿海、泛长三角等几个大的国家战略带范围,将整个长三角与泛长三角、中西部发展联系起来。其中沪宁线是中国大中城市最密集的地带,将成为“世界级城市群”的主轴线,也是长三角发展的重中之重,而南京则是这个向长江中上游辐射的主轴线的门户城市。

  规划细化了长三角发展目标,提出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2000元(核心区100000元),服务业比重达到48%(核心区50%),城镇化水平达到67%(核心区70%左右);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000元(核心区130000元),服务业比重达到53%(核心区55%),城镇化水平达到72%(核心区75%左右)。

  提升上海核心地位

  在完善和提升各类城市功能方面,规划明确提出“提升上海核心地位”,进一步强化上海国际大都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服务全国、联系亚太、面向世界的作用,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都市。

  规划提出,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错位发展,扩大辐射半径,带动区域整体发展。而在2006年版本的区域规划中,上述5城被称为“副中心城市”,“表明城市地位明显提高”。同时,无论是核心区城市还是辐射区城市,均被赋予明确定位,“这些定位充分发挥了各个城市自身优势,各具特色、功能互补,有效避免了城市间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