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多项有效措施并举淘汰落后产能

来源: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0日

    近日,青海省政府出台多项有效措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以确保全省“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9月底前关停被列入淘汰范围的落后产能。据悉,青海省对已经被列入淘汰范围的生产能力及设备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按规定时限实施关闭;对未按规定关闭的,电力部门停止供电。对2010年列入淘汰范围的落后产能,9月底前必须全部实施关停。

    力促低能耗产业尽快投产达产。青海省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低能耗、高附加值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对装备制造、轻工纺织、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项目进度的跟踪服务,加快推进高精铝板带、机织藏毯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促这些低能耗项目尽快投产达产。

    奖励和补贴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青海省加大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对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积极采取减产措施完成节能量的企业给予奖励;同时,加大对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对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等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力争年内完成一批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坚决拆除死灰复燃落后产能设备。目前,省政府已派出工作组,全面检查全省重点地区工业节能工作整体安排情况,对落后产能淘汰关停、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及生产工艺超限额用能等情况,展开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依法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对死灰复燃的落后产能,坚决拆除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