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顶控股股东华伦集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已经全部清欠完毕。
ST金顶今日公告称,公司已经收到华伦集团总计2489万元清欠资金,截至日前,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完成大股东占款清欠工作。
今年4月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ST金顶2009年的财报给出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矛头直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资金7189.81万元的情况。
然而大股东华伦集团却在去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由新华伦集团将其持有的ST 金顶股份直接过户给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在新华伦集团将其持有的ST 金顶股票过户给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时全额付清。
2010年4月,ST金顶子公司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向华伦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5175.11万元(包括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700.81万元),由于债权数额被华伦管理人确认为零,人民水泥依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和上诉,但是没有获得支持。2010年10月26日,ST金顶同意人民水泥进行相应账务调整,将原“其他应收款”应收华伦集团4700.81万元调整为应收聂桂芳。
依据法院判决,公司应收华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4700.81万元已不存在。在多方的积极下,公司于今年月11日收到华伦集团管理人以其重整计划裁定的普通债权12%清偿比例支付的华伦集团清欠资金298.68万元(其中的30.0566万元为前期华伦集团应人民水泥要求以现金代其垫付的受理申请费),时隔一日之后,作为公司潜在受让方的海亮金属代华伦集团向公司偿还资金占用额2489万元的88%部分,使得公司得以全额收回被华伦集团占用的2489万元资金;同日,ST金顶已收到海亮金属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的该等清欠资金2190.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