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精神,2011年2月14日,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怀宁海螺18MW余热发电项目安全验收评审会。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安科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评审专家及代表共23人参加了本次验收评审会。
安徽省安科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汇报了《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余热发电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专家组详细审阅了评价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入运行后的一系列安全批文、安全设施标准、技术保障等。
最后,经过评审验收,专家组达成一致意见:怀宁海螺18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重视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同时,该工程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有序,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适应安全管理要求,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满足生产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评审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怀宁海螺18MW余热发电项目通过安全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