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攀枝花市财政局获悉,攀枝花市2010年的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已通过省上检查。截至目前,攀枝花市已收到90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该项工作。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攀枝花市共收到9000余万元的资金,用于支持全市钢铁、焦炭、水泥等13个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去年攀枝花市安排了300万元,支持米易县一个项目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目前,该工作已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等部门的统一安排,8月上旬,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联合省节能监察中心核查组对攀枝花市2010年的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核查,检查组认为资金使用规范,有效促进了该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