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国土部、商务部日前决定,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为2011年建材下乡试点地区;在试点地区,继续推动水泥下乡,积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对使用节能建材产品和采取节材措施的农户予以补助。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2011年中央“三农”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中有关“逐步扩大建材下乡试点,对推广使用节能建材产品予以补助”的要求。
2010年,山东、宁夏曾被住建部等部门确定为建材下乡试点地区。试点期间,两省区以推动水泥产品下乡为主,鼓励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同时积极探索节能、抗震等其他建材下乡的可行性,积累了一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