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节能3.4亿吨标煤

来源: 来源: 中国工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一五”期间我国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有关情况。按原规划,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而在“十一五”末期,通过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共形成节能能力3.4亿吨标准煤,节能成效十分显着。

  2005年,为落实《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解决日益紧张的能源瓶颈问题,国家发改委启动规划提出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等。

  据了解,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解决。为调动各方对节能项目投入的积极性,加速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十一五”期间,国家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重点项目和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80多亿元、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20多亿元,共支持了5200多个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形成节能能力1.6亿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