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广西科学调整散装水泥产业结构,散装水泥产业链高速发展,广西散装水泥供应量年均增幅已连续9年高于全国平均增幅。但在发展的同时,对环境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如何在保护好环境的前提下,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呢?自2003年6月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以来,广西的散装水泥发展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的政策文件没有涵盖这些新情况,给依法行政带来了一定难度。因此,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和管理全区的散装水泥产业。
财经委员会认为,为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自治区散装水泥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建议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条例》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计划并确定为2012年立法调研项目,由自治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先行开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即可启动相关立法程序,争取早日出台这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