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住建厅强化散装水泥工作

来源: 来源: 青海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2012年,青海省确立了全年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500万吨、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550万立方米、散装水泥率较2011年提高2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为了顺利实现这一目标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了“四个转变、六个创新”的工作思路及措施。

  四个转变:一是政策推动向地方法规推动的转变。将现行有关政策和部门规章、好的做法、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实行依法行政,规范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二是行政手段向经济手段的转变。将强制性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手段实行多样化管理,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经济手段的调控,更好调动用散的积极性。三是城市“禁现”与农牧区“推散”齐头并进的转变。针对青海省城市的用散量已经达到了西部城市平均水平的实际,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提高和均衡全省的散装水泥使用率,在巩固城市用散成果的同时调整发展方向,大力开展农牧区(包含县城,重点乡镇)使用散装水泥的工作。四是预拌混凝土向预拌砂浆的转变。为促进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发展模式的形成,大力开展以城市为首的在建成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落实国家“禁现”要求,不断缩小差距,完善青海省水泥“预拌”的产业链。

  六个创新:一是散装水泥立法方面工作的创新。将《青海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办法》列入2012年首批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争取在年内以地方法规形式出台。二是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进一步与省编办协调沟通,将管理职能落实到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城市“禁现”工作方面的创新。结合区域发展规划,扩大“禁现”城市范围。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监、项目申报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四是示范引领工作方面创新。在民和农村发散示范县引领的基础上,会同商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利用基层供销社、农资销售点、便民超市等流通资源,建立更多散装水泥销售配送点。五是目标任务确定方式方面的创新。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六是管理能力提高方面的创新。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职工管理能力及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