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五期间多方筹资推进保障房建设

来源: 来源: 河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4日

    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近日省住建厅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十二五期间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施工量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为了缓解资金和土地的压力,河北省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推进保障房的建设。

  据了解,在资金筹集方面,河北将严格按照“5+1”的规定渠道落实资金,在土地筹集方面,将通过“1+6”的方式,认真落实建设用地。

  5+1模式保障筹资顺利

  据介绍,所谓的“5+1”规定渠道,即:“5”就是:直接按宗提取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以上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剩余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国债资金;拟通过融资平台解决的资金;中央和省的补助资金。“1”就是市县财政兜底。

  另外,在资金筹集方面,河北还将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主动与有实力、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大集团、大企业沟通,选择适宜方式开展合作。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不设门槛、敞开大门,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同时,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设立省市两级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加大融资力度。采取“省带市”模式,增强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能力。利用融资平台争取国开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支持保障房建设。四是加大资金落实督导力度。将各市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作为通报的重要内容,进行排名,每季度在主要媒体公布;定期对各地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1+6”方式 落实建设用地

  在土地筹集方面,河北将通过“1+6”的方式,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具体体现在:6”就是通过六个渠道,优化利用存量土地:一是政府已经收储还未出让的土地;二是收回闲置两年以上的已出让国有土地;三是棚户区改建腾出的土地留足回迁安置用地后的土地;四是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五是利用企业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六是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工业用地,可在总用地面积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实施用地内安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在工作推进中,强化了指标管理,要求各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把土地随任务计划以“点供”方式直接下达至项目;并对未按要求时限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的市、县,一律停办商业开发土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招拍挂”。

  同时,加强使用监管,严禁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土地用途,以划拨方式取地的,任何部门不得批准土地变性,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从严处理。

  今年底解决166万户城市居民住房困难

  根据规定,廉租住房主要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

  预计到今年年底,河北省住房保障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到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等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将解决166万户城市居民住房困难。

  多方举措抓配套 让市民住得更舒心

  据了解,河北省按照“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好、造价不高质量强、租金不贵服务优”要求,狠抓配套、确保质量、优化管理,让保障对象住的安心、舒心。一是多措并举抓配套。科学选定项目选址,将保障房项目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公用事业完备、就业生活方便的区域。

  实行“双配建”,在全省推行强制配建措施,要求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强制性配建“两租房”,统筹解决配套问题;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实行“反配建”,配建商业基础服务设施,方便群众生活。二是编制了河北省保障性住房设计、装修、验收等技术导则,对室内外配套设施建设作出具体规定,规范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严格竣工验收,对配套设施未按照规划建设的不予竣工核实。三是优化管理提水平。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定期召开保障房居民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对房屋使用、设施配套、小区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同时,吸纳部分保障房居民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既解决了就业问题,又能强化了主人翁意识,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