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省市大援疆 新疆水泥行业发展受支持

来源: 来源: 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3日

  19个对口援疆省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吉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

  2010年5月17日至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就新形势下做好新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新疆发展和稳定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全面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发展和稳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新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对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战略部署。

  新疆发展和稳定,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疆同全国一样,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同时,新疆还存在着分裂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这就决定了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这个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进行。

  会议确定的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疆实际的发展路子,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到2015年,新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民族团结明显加强,社会稳定明显巩固;到2020年,促进新疆区域协调发展、人民富裕、生态良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巩固、文明进步,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会议结束后,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开始了新一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天山南北如沐春风,走上了新疆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的崭新之路。

  19个援疆省市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援疆工作的首位,以增强新疆自身发展为重点,全面推进援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1月至7月,各援疆省市将70%以上的援疆资金用于民生建设,并把产业援疆作为援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按照“援疆资金100%到位、援疆项目100%开工”的要求,2012年各对口支援省市共安排援疆项目1296个,其中续建项目367个,新建项目929个。截至今年7月底,新建项目开工856个,已拨付到疆援助资金90.8亿元,资金到疆率达到89%;按工程进度拨付到项目援助资金69.6亿元,资金到位率达到68.1%,比去年同期多16.5亿元,同比高21.4个百分点。

  19个援疆省市安排财政性援助资金16.5亿元,实施援助自治区地方产业发展项目237个,主要用于支持受援地特色产业发展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进入国家层面审查评估阶段。喀什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启动,初步选定20家企业落户,一批项目集中开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已基本完成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开始正式运营,并吸引了14个项目入驻合作中心。

  为确保援疆工作全面有序推进,确保今年援疆项目早建设、群众早受益,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钢铁、电解铝、水泥、多晶硅等12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倾斜。自治区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产业援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产业援疆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和政策保障,并下发了《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领域收费目录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对园区类工程建设项目、援疆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实行减免有关收费及提供政府性基金等政策。

  此外,各援疆省市高度重视产业援疆工作,充分发挥商会、援疆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企业家来疆考察、对接产业项目,召开推介会、洽谈会,为新疆招商引资搭建平台。各援疆省市还与受援地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把援疆项目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