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600801)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19日
    重要提示: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或“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A股股票在12月16日后继续停牌,公司A股股票复牌具体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05年12月16日下午2:00时在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897号公司办公楼7楼1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于2005年12月14日至2005年12月16日每个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陈木森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会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分类表决,流通A股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简称“《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或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25人,代表股份115677832股。具体如下: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A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103520880股,占公司非流通A股股份的88.94%。
 
  2、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4人,代表股份12156952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25.3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54800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0.11%;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80人,代表股份988573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2.06%;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共638人,代表股份11113579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23.15%。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股东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文见2005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改稿)》。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1440万股股份后,其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公司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股票可获得3股股票。
 
  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5677832股,赞成114423085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反对78284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弃权47190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
 
  2、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156952股,赞成10902205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反对782847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弃权471900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113579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的23.15%,赞成9858832股,占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反对782847股,占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弃权4719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
 
  表决结果:《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3、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A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公司聘请的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彭和平、张粒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