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螺集团)通知,为促进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海螺集团已与战略投资者MS Asia Investment Limited (摩根士丹利公司之附属公司,以下简称MS)和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以下简称IFC)签署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13200万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1%)和4800万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2%)国有法人股分别转让给MS和IFC两家战略投资者。上述拟进行的股份转让属于向外商投资者转让国有股,根据有关规定需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拟进行的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海螺集团仍将持有本公司44248万股股份,约占总股本的35.24%。
有关上述股份转让的任何信息,均以本公司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股东和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