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水泥协会朱学良:“禁”“减”可抑制产能过剩

来源: 来源: 曲靖市水泥工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4日

  目前,西南地区水泥产能严重过剩已经成为了从水泥专家到水泥从业者的一种普遍共识,也是对西南地区水泥产能现状的一种最真实的描述。当然,水泥产能过剩已经不是局部的而是全行业性的,水泥业者们已经品尝到了由于不理性投资加速水泥产能过剩而带来的无穷无尽的伤痛,有的业者以透支身体作为代价承受着各种压力在苦苦地挣扎着,有的业者在为民间高利贷拼命地到处找钱到处游说,有的业者从当地有钱人一夜之间变成了债台高筑的巨额负债者……这些都是由于水泥产能过剩甚至是绝对过剩造成。笔者作为水泥从业者,认为当下要抑制水泥产能过剩必须从“禁”、“减”两个方面入手,促使水泥行业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运营轨道。

  “禁”:就是禁止一切形式的水泥熟料新增产能的出现,这是从源头上加以控制,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办法,确保现有的量不增加。

  ——各地方政府应该严格执行《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的规定并加以落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一个中长期发展规划,在一定时期内对于涉及到新增水泥产能项目包括水泥粉磨站项目采取停止审批,冻结此类项目审核审批的所有权限,将此作为职业道德来严肃要求,制订形成某种机制,真正做到谁签字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现有水泥产能资源的发挥,在不增加产能的的情况下逐步调整,抑制。就像国家渔政部门在东海、南海实施的“伏季休鱼”令,在此期间禁止捕捞,确保渔业资源健康持续发展是一样的道理。

  ——各职能部门要抛弃局部利益的思想,积极参与抑制水泥新增产能项目的审批工作。水泥项目的核准审批工作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是需要大家共同协作才能完成的,面对当前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对于新增水泥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受理土地使用权限的许可,环境保护部门对项目不予进行环评,银行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银行给水泥新增产能项目融资,电力部门对于申请用电不予批准,水务部门禁止一切形式的采水、取水、用水等等,职能部门或工作单位有义务也有责任加入到抑制水泥新增产能工作中来,项目需要本单位部门出具意见的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支持。

  ——各投资者应有前瞻性的眼光以全局性的境界来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投资者是以获取利益为目的而进行项目投资的,这是投资者的根本。当前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无情的市场正在悄无声息地吞食着投资者所付出的资金、精力,以及身体等。因此,投资者应从理性抉择的角度上选择不投资或者暂时不上项目来抑制水泥新增产能。

  “减”:就是淘汰一切落后水泥产能,同时对一些已获得核准文件的项目劝其暂缓建设,整合现有的水泥产能,确保在现有量的前提下减少。

  ——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节能减排,以及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相关政策要求来抑制水泥新增产能。用节能减排的有力手段来加速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的开展。尤其需引起注意的是部分落后产能淘而不汰的,有的是死灰复燃,有的是置若罔闻,更有的是采取打游击的办法异地逃生,这些都是造成水泥产能过剩的重要原因。虽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造成工人再次失业面临就业再就业的情势使当地政府承受着上访等诸多不稳定的压力,但面对行业产能绝对过剩的状况,是否可以通过资产变现、盘土地存量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采取类似纺织行业出台压腚生产“政策性破产”的办法来安置职工,降低当地政府的压力解决一部分人的生计问题。这得靠大家共同的努力。

  ——对于已经取得水泥熟料建设核准文件的项目,可以采取延期建设等方式来抑制水泥新增产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已经取得水泥熟料项目建设核准文件的业主进行沟通、交流,通过会议、座谈等形式,强化区域内的水泥熟料新增产能项目延期建设,在办理延期手续方面赋予一定的优先权利,确立一定的奖励机制。以缓建或延期建设的方式来抑制水泥新增产能。

  ——对于“倒卖”水泥核准文件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以不能变更投资者的方式来抑水泥新增产能。对于部分手中持有水泥新增产能项目核准文件而无意自建想通过中介机构来“倒卖”项目的业主,政府职能部门应杜绝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有的业主申报项目拿到核准文件不是为了建设此项目而是转手“倒卖”批文,有的业主是把项目建成投产以后想方设法将此项目卖给大型的企业集团或者以并购的方式投靠大集团,从这些方面去获取利润。不是有一种说法叫:卖批文可以赚钱、卖厂可以赚钱,但组织水泥厂生产运转是即费力又费神的事,稍不注意就得亏。对于此类型的业主,到期不开工的项目就应彻底废止。

  对于如何抑制水泥产能过剩这一复杂而又关乎到水泥从业人员生计的问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所处的角度不同考虑问题层次是不一样的,但不论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来应对,“监督”与“管理”是将问题解决在实处的唯一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