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节能规划对水泥等行业能耗提出要求

——《山西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发布

来源: 来源: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2日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山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前期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修改完善五个阶段,利用两年的时间,研究编制的《山西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于近日正式印发。
  
  《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山西省能源生产利用现状、节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围绕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以产业结构优化和传统产业提升为重点,以节能技术创新应用为支撑,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运作为手段,建立完善节能长效机制,积极培育节能型产业,全面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确保完成“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的节能目标任务,探索一条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
  
  《规划》目标包括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的总体目标以及各行业、重点领域的具体目标。工业方面,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为18%,并对原煤生产综合能耗、供电煤耗、焦炭、吨钢、氧化铝、电解铝、水泥等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提出了目标要求。
  
  建筑方面,《规划》提出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节能改造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施工阶段执行率大于95%,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6000万平方米。交通运输方面,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0%。公共机构方面,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
  
  《规划》提出了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考核;二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长效机制;三是健全节能法律法规,加强节能管理;四是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支撑节能降耗;五是完善节能新机制,优化配置资源;六是强化节能监督执法,落实奖惩措施;七是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构建节约型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