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至4日,咸丰县环保局负责人相继约谈咸丰县协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和咸丰县楚霸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敦促这两家水泥厂尽快实施悬窑技改,明确指令若排污不达标,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咸丰县协力水泥厂和咸丰县楚霸水泥厂原来都是上的立窑生产线,后因严重污染环境,于2011年被省环保厅挂牌督办,停止生产。其中,楚霸水泥厂从2012年12月停产至今,一直在进行悬窑技改;协力水泥厂2013年第一季度未生产,第二季度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被咸丰县环保局强制叫停,并处5万元罚款。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恩施州环保局、经信局、住建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和州环保局《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函》,咸丰县的这两家水泥厂必须关停。
咸丰县环保局要求这两家水泥厂在技改未完成前,不得擅自开机生产;技改完成后必须申请开机调试,经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