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正式出台

来源: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6日

  上海市政府日前正式出台《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以下简称《计划》),首次以专项行动计划的方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计划》明确,到2017年,上海市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

   据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启洲介绍,近年来,上海市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取得了积极成效。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3项传统指标呈明显改善趋势,2012年年均浓度分别较2007年下降58%、15%和19%。但以细颗粒物为代表的复合型、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空气质量与市民感受和期盼有较大差距。

   从去年年底开始,上海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题研究,在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委办局、区县政府、企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计划》。

   根据污染来源和相应防控措施的可行性分析,《计划》从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社会生活等六大领域和组织落实、法规标准、执法监控、政策引导、科技支撑、社会动员六大保障方面,明确了187项任务措施。

   其中,全面取消分散燃煤,继续坚持新增机动车额度总量调控措施,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全覆盖,将扬尘防治作为建筑工地开工前提审批条件,提前实施新车排放标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500个左右等措施,备受关注。

  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上海将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年度考核评估。加快出台一批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坚持依法行政、铁腕执法和责任追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同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和环保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吴启洲表示,《计划》实施的关键还在于公众参与,对于居民来说,改善空气质量,可以从“我”做起,如绿色出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提倡绿色装修、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等。

  全面取消分散燃煤

  根据《计划》,在能源领域,重点是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对新建燃煤设施煤炭消耗量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完成全市剩余2500余台中小燃煤锅炉和300余台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或关停调整,到2017年全面取消分散燃煤。

  《计划》要求,按照严格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对以电厂为主的保留燃煤设施全面完成脱硫、脱硝、高效除尘等达标治理。

  上海市发改委秘书长周强介绍说,上海市将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量,进一步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应用。

  根据要求,上海市将努力增加天然气和外来电供应,积极落实外来电,努力增加进口LNG和西气等气源供应。

  同时,上海市还将严控新建燃煤设施,禁止新建除煤炭等量替代发电项目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以外的燃煤、用煤设施,禁止新建燃重油、渣油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等的锅炉和窑炉。

  完成结构调整项目2500个

  根据《计划》,上海市将实施更严格的排污总量和排放标准产业准入制度,力争5年推进20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全覆盖。

  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马静介绍,目前,上海市经信委正在修订《上海工业导向目录和布局指南》,明确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目录。

  其中,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准入均高于国家标准,并把部分国家限制类产业纳入全市淘汰目录,明确禁止新建高污染项目。

  据悉,上海市环保、经信委、安监以及规划等部门,还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根据规划,到2015年,上海市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等四大加工工艺生产点总量明显压缩,钢铁、石化、有色、建材行业占工业总产值比例降至18%左右。

   《计划》提出,到2017年,5年累计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500个左右,实现节能量约300万吨标准煤。

  扬尘防治作为审批条件

  根据规定,上海市将在建设领域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建筑涂饰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市政行业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将扬尘、烟尘和VOCs污染防治方案纳入建筑工地开工审批条件。

  同时,上海市将推进重点区域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推进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料仓与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和场地整治。

  据悉,农业领域的重点是优化种养结构、肥料使用和养殖业减排,适度扩大绿肥种植,深化完善使用长效缓释氮肥,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社会生活领域重点是,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禁止露天喷涂和露天干燥;开展无溶剂回收装置的开启式干洗设备改造、淘汰工作;开展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技术试点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