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21日济南市空气质量已达到重度污染水平。经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计自11月21日起,未来3天全市范围内仍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济南市政府网发布黄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这是自《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以来,首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绕城高速以内禁行黄标车和渣土砂石运输车;主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
根据相关要求,济南36家污染源单位应采取部分生产设备停产、限产、燃用低硫低灰分煤炭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水泥行业: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济南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章丘华明水泥有限公司部分水泥窑限产30%;章丘市明水交通水泥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历城区祥联新型建材厂的立窑实施停产。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相关污染源单位要签署《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承诺书》报环保部门并向社会公开,在预警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将本次限产限排工作情况书面报环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