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件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07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5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HolchinB.V.于2006年3月6日签署了《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框架协议》,拟定HolchinB.V.将通过由公司向其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增持公司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战略投资”)。
 
  HolchinB.V.是全球最大水泥制造和销售商之一HolcimLtd.(以下简称“Holcim”)全资拥有的子公司。HolchinB.V.目前持有公司B股8,5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1%。本次战略投资实施完成后,HolchinB.V.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Holcim将通过HolchinB.V.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战略投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核准/批准后方可生效。
 
  本次战略投资的相关董事会决议请见同日刊登的临2006-003公告。其它与本次战略投资有关的任何信息,均以公司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股东和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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