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华新(600801)公布2005年年报:每股收益0.19元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07日
    本网讯G华新公布2005年年报:每股收益0.19元,每股收益(扣除)0.18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1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18元,每股净资产3.7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3.58元,净资产收益率5.1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8348087.76元,主营业务收入2639380167.1元,净利润62073249.69元,股东权益1213617527.85元。
  
    董、监事会决议
 
    1、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包括财务审计报告)。
 
    2、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以年末总股本32,8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0.06元/股(含税)分配现金红利,合计分配19,704,000元,余额全部转入未分配利润,200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陈木森先生、李叶青先生、Tom Clough先生、Daniel Bach先生、Paul Thaler先生、纪昌华先生、张天武先生、谢获宝先生、林宗寿先生等9人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天武先生、谢获宝先生、林宗寿先生为独立董事;推荐周家明先生、王国杰先生、杨春华先生等三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5、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通过关于申请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7、通过公司为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固定资产借款2亿元提供全额担保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78亿元。
 
    以上1-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通过关于外国投资者对公司战略投资的议案。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全球最大水泥制造和销售商之一Holcim Ltd.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Holchin B.V.通过定向发行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增持公司股份。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战略投资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本次战略投资拟向Holchin B.V.定向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6,000万股。
 
    (3)本次战略投资拟采取定向发行的方式,由公司向Holchin B.V.定向增资发行股份,Holchin B.V.将按照其所接受的最终发行价格全额认购发行的股份。
 
    (4)本次战略投资的发行价格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即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120%,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和Holchin B.V.另行协商确定。
 
    (5)本次战略投资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本次战略投资符合触发要约收购的条件。董事会知悉,Holchin B.V.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如该等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Holchin B.V.将无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
 
    9、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外国投资者对公司战略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0、通过关于外国投资者对公司战略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本次战略投资定向发行股份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和/或生产,或用以下述用途:
 
    (1)公司阳新二期48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
 
    (2)公司襄樊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
 
    (3)公司咸宁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
 
    (4)公司昭通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
 
    (5)公司武汉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工程;
 
    (6)补充任何上述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
 
    (7)增发所募集的资金也可以被用以降低公司的负债。
 
    11、通过关于外国投资者对公司战略投资方案实施后新老股东按照实施完成的股权比例共享公司在本次战略投资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本次战略投资实施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实施完成的股权比例共享公司在本次战略投资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12、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时间:2006年4月7日上午9时。
 
    会议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7楼会议室。
 
    重大事件公告
 
    根据2005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Holchin B.V.于2006年3月6日签署了《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框架协议》,拟定Holchin B.V.将通过由公司向其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增持公司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战略投资")。
 
    Holchin B.V.是全球最大水泥制造和销售商之一Holcim Ltd. (以下简称"Holcim")全资拥有的子公司。Holchin B.V.目前持有公司B股8,5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1%。本次战略投资实施完成后,Holchin B.V.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Holcim将通过Holchin B.V.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战略投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核准/批准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