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13日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由八部委联合下发《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就如何进行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提出了相关政策。
 
  “意见”的颁布执行在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同时,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扩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银河证券 洪亮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由八部委联合下发《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就如何进行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提出了相关政策。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水泥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水泥行业总量过剩、结构失衡的矛盾依然突出,水泥行业集中度低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因此,必须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才能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
 
  一、严格市场准入门槛
 
  对增量水泥产能,“意见”提高了准入门槛,加强了管理的力度。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把环保新标准纳入水泥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审核条件,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二是认真执行今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三是提高建筑市场应用水泥的准入标准,禁止立窑水泥进入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
 
  这些标准的执行,进一步加大了新上水泥项目的管理力度,使总量控制有了更为明确具体的政策标准,有利于水泥行业的合理布局,防止新的盲目投资。
 
  二、提高产业集中度
 
  对存量水泥产能,“意见”提出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加快落后产能的退出和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一是鼓励水泥企业兼并、重组、联合,提高生产集中度。确立一批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企业集团,增强其在区域市场的调控能力。二是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采取上大关小、补贴及赎买等多种方式,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改善环境质量,缓解资源、能源压力。
 
  2005年国内水泥市场需求不到10.5亿吨,而水泥生产能力已达13亿吨,产能过剩2.5亿吨。特别是落后生产能力比重仍占60%左右。预计2010年国内水泥需求量为12-12.5亿吨,比2005年增加1.5-2亿吨。要实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的比重达到70%以上的目标,必须在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的同时,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工作力度。部分地区落后产能退出迟缓,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立窑企业基本属于县、市管理,相当一部分还是地方财政收入的台柱。在政策方面,有的得到了比新型干法水泥企业更多的优惠享受或包容。“意见”在明确“停止对落后工艺和严重污染环境的水泥生产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提出适当安排专项资金,补贴重点地区立窑水泥的拆除,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
 
  在加大水泥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水泥产业的集中度。2005年我国排名前10位的大集团水泥产量超过1.65亿吨,市场份额由2000年4.4%左右提高到15%。尽管水泥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但与世界水泥巨头仍有相当差距。我国排名前10位的大型企业集团水泥生产总能力也只相当于世界水泥工业第二位的法国拉法基集团一家的产能。
 
  三、有利于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水泥上市公司在水泥行业中处于行业龙头,其生产规模和经营业绩一般都是行业中的佼佼者。“意见”的颁布执行在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同时,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扩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受益上市公司包括:G海螺(600585、G华新(600801)、冀东水泥(000401)、亚太集团(600881)、天山股份(000877)和中材国际(600970)等。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2005)

利润总额 (2005)

净利润 (2005)

( 万元 )

增长率 (%)

( 万元 )

增长率 (%)

( 万元 )

增长率 (%)

000877

天山股份

182955.93

3.58

4462.42

120.86

914.50

103.66

000935

四川双马

39359.60

-13.62

1864.45

120.86

854.22

110.92

600318

巢东股份

54953.74

-28.78

-22408.00

-767.56

-19088.88

-1221.31

600425

G青松

25909.10

0.57

2151.21

-61

2145.67

-59.1

600449

赛马实业

49268.09

22.92

6640.09

7.56

5135.08

-7.13

600553

G太行

93276.61

16.55

2545.74

-43.79

516.41

-79.87

600678

四川金顶

38982.93

12.23

1349.66

-17.27

1352.92

-2.61

600801

G华新

263938.02

20.62

8137.78

-68.11

6207.33

-58.21

合 计

748644.01

7.14

4743.35

-71.07

-1962.76

-31.14

    资料连接

  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近年来,我国水泥工业发展很快,但存在总量过剩、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推进结构调整是“十一五”期间水泥工业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水泥工业发展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见《通知》附件)。

  《意见》提出了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和调整目标,到2010年水泥预期产量12.5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提高到70%,水泥散装率达到60%;累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亿吨。企业平均生产规模由2005年的20万吨提高到40万吨左右,企业户数减少到3500家左右。水泥产量前10位企业的生产规模达到3000万吨以上,生产集中度提高到30%;前50位企业生产集中度提高到50%以上。新型干法水泥吨熟料热耗由130kg下降到110kg标准煤,采用余热发电生产线达40%,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25%。粉尘排放量大幅度减少,工业废渣(含粉煤灰、高炉矿渣等)年利用量2.5亿吨以上。石灰石资源利用率由60%提高到80%。

  《意见》阐明要从加强总量控制、实施分类指导,制定和完善政策、严格市场准入,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支持大企业集团发展、加快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水泥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水泥矿山资源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等多方面着手,贯彻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方针政策,强化各项措施,确保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

  《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将是“十一五”期间,指导我国水泥工业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来源:证券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