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能源

河南:水泥建设项目需经省环保部门审批

更新日期: 2005年03月16日 【字体:

    日前,河南省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并将于4月1日起实行。届时,水泥、冶炼等重污染行业的建设项目需经河南省环保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规定指出,今后造纸、酿造、印染、电镀、水泥、冶炼等重污染行业的建设项目;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内的建设项目;生产转基因产品的建 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在开工以前要到河南省环保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省环保局将根据最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各级环保部门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得收取费用。对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审批。

(中国广播网)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