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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水泥生产企业生产及污染控制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05年07月27日 【字体:

各有关水泥生产企业:

  中国水泥协会受国家环保总局POPs履约办的委托(见附件),对全国水泥行业生产及污染控制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请你单位填报下表,并于2005年8月30日前交中国水泥协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中国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中国水泥协会秘书处(100831)

  联系电话:010-68332654,88376458,88376459

  传真:010-68332654

  联系人:方玉萍

调查表请点击下载[表1 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现状及污染控制问卷调查表]
          [表2 水泥生产污染物排放调查问卷调查表]

附件:

关于请中国水泥协会协助开展水泥行业生产和污染现状调查的函

中国水泥协会:

  持久性有机污染(POPs)作为危险的有毒污染物,  已成为国际社会化学品管理的焦点。  自2001年5月23日,全球90个国家共同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从而正式启动了人类向POPs宣战的进程。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04年11月11日斯德哥尔摩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2005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由11个部委联合报批的《关于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行动建议的请示》,同意成立了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的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统一协调组织国内履约工作。国家环保总局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公室(简称POPs公约履约办)是该工作协调组的日常办公机构。

    根据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需求,为编制国家履约实施计划,需要对水泥行业企业的POPs排放现状进行调查。该调查对今后开展水泥行业副产物减排实践,推动企业的清洁生产,促进我国水泥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POPs公约履约办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开展各相关行业副产物类P0h清单调查工作,为/顷利完成水泥行业的基本情况调查,特请贵协会协助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进行水泥行业企业的生产及污染控制调查,督促和要求水泥生产企业如实填写清单问卷调查表(附后),并将回收的调查表交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统计汇总。

特此出请,感谢支持!

国家环保总局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抄送: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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