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

国家统计项目再列散装水泥

更新日期: 2005年10月26日 【字体:
      9月26日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函[2005]182号批复:同意继续执行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表制度,有效期两年。

      在国家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对统计项目进行较大调整的今天,散装水泥继续列入国有统计范围,表明国家对发展散装水泥的高度重视。

      这就规定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散装办主管部门和散装办及水泥生产、流通、设备制造企业,必须继续按照《统计法》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与上报工作,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关的扶持散装水泥的发展政策法规提供决策依据。

来源:中国建材报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