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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兵水泥厂就值12万元?

更新日期: 2005年12月24日 【字体:
    国有企业改制成了贪官眼中的“唐僧肉”。为分一杯羹,贪官们巧设计谋,原居巢区散兵镇书记张求元就是一个典型,他串通竞买人刘在木(已判刑),以12万元的贿价,将偌大一个散兵水泥厂“卖”掉。12月14日,居巢区法院对犯有受贿罪的张求元,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没收所得赃款。 

    2002年4月左右,居巢区散兵镇政府决定对散兵水泥厂进行改制,时任散兵镇镇长的张求元任改制领导组第一副组长。原散兵水泥厂厂长刘在木等人有意竞买。刘在木送给张求元20000元现金,要求张求元在其购买散兵水泥厂时给予帮助,张求元收下。一同与刘在木参与竞买的还有浙江华田工业有限公司,但其代表周某在竞买过程中,先后收到散兵镇政府的两份内容不一致的竞卖说明。周某说,在人为设置的障碍下,浙江华田工业有限公司在公开竞买中失败。2003年4月28日,刘在木在张求元的帮助下“竞买”成功。2003年底,张求元打电话给刘在木,以其家属单位改制需要资金为由,向刘在木“借”款。2004年1月,刘在木送给张求元现金10万元。事发后,张求元辩称,刘在木在送给他20000元时,曾向其承诺,若购买成功会给其好处,所以事后才打电话向其“借”款的。

    至此,在居巢区散兵水泥厂竞卖过程中,镇长串通竞买者竞买的谜底,终于真相大白。张求元犯受贿罪,但因能主动自首,所以居巢区法院从轻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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