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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查处水泥等违法排污 年减排粉尘3万吨

更新日期: 2006年05月14日 【字体:

      广东蕉岭县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水泥、造纸、粉磨、采洗矿等重点行业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和各种威胁饮用水源水质、生态环境安全违法行为,一年处理削减粉尘排放量3万多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蕉岭县认真按照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顿行动领导小组,并转发了由县环保局制订的环保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有关单位职责。县环保局作为专项行动主要组织者,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本县实际,重点查处了水泥、造纸、粉磨、采洗矿等重点行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以及各种威胁饮用水源水质、生态环境安全违法行为,经过检查取证,依法关闭违法企业9间,处罚企业4间。

      同时,针对群众投诉较多,反映较强烈的水泥企业污染问题,蕉岭从2003年底开始对全县水泥立窑生产企业32座立窑进行全面限期治理,累计投入资金2500万元于2005年初在全市率先完成治理任务。据统计,通过限期治理一年处理削减粉尘排放量达到3万多吨,大大改善了当地受水泥粉尘污染的现状。

      蕉岭县通过彻底清查不法排污企业,切实解决了当地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防止污染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辖区内环境违法企业明显减少,“十五小”、“新六小”等企业污染环境势头基本得到遏制,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得到有效保护,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刘世锦 徐建全)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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