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

广西:灌阳揪出400吨“瘦身”水泥

更新日期: 2006年11月08日 【字体:

  用短斤少两的水泥蒙骗消费者,结果被工商部门在检查中用两种水泥比“身高”的方法,发现水泥存在严重的短斤少两现象。近日,灌阳县工商局根据线索一路追查,从生产厂家的仓库内揪出400吨短斤少两的水泥。
 
    11月2日,该局对生产厂家做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10月18日,灌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县灌江路牛某的建材店检查时,发现同样50公斤重的两种不同牌子的水泥一码(10袋为一码)的高度不一样。心中疑惑的执法人员当场将两种水泥进行抽样称重,发现标号为“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存在短斤少两现象,最多的竟然少了4.5公斤。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将店内的水泥进行就地封存,并追查这批短斤少两水泥的生产厂家。根据牛某的进货单,工商执法人员在水泥生产厂家的仓库内查获了同编号的400吨水泥。经进行随机抽样共抽了80包称重检验,结果发现短斤少两在2公斤至4.5公斤不等。灌阳县工商局立即将这批短斤少两水泥全部就地封存并对此立案调查。经查,该厂水泥是用由机械流水线3秒钟一袋进行灌装,可能是包装过程中水泥过量少导致重量不足。该厂负责人表示已生产的短斤少两水泥将按实量销售,同时及时进行机械调整,避免再次出现短斤少两水泥。(蒋文成 蒋明晖 孙敏)
 
来源:桂林日报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