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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提前依法关闭小水泥厂

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22日 作者: 王恒 来源: 三峡日报 【字体:

    11月18日,长阳清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的原长阳县水泥厂的机立窑全面熄火,比计划提前一周实现了依法关闭。

    这座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期的老字号县级国有企业,承载了几代土家人的希望,曾经兴旺一时。近年来由于技术落后、设备老化、污染严重,被省政府列为今年全省必须关闭的“五小”企业名单。根据有关规定,该厂必须于今年11月25日前无条件关闭。

    面对省、市的政策要求和水泥厂自身的巨大困难,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县政府讲政治、讲大局,以实现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己任,痛下决心,坚决依法关闭。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权负责县水泥厂关闭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强化政策宣传,努力让每个职工从内心深处真正理解、支持国家实施的节能减排行动。同时,该县多方筹资1200万元用于安置下岗职工,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失。企业主管部门还会同国资、国土、审计等部门妥善处置国有资产、收储国有土地,确保资产不流失,不受损失。

    在关闭工作中,该县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工商、税务、环保、质检、水利等部门按期收缴了企业的相关证照;电力部门按期停止了对关闭企业的生产供电;安监部门现场督导了关闭企业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拆除的安全;国资、国土部门及时进驻关闭企业开展资产评估、拍卖等资产处置和相关土地收储工作;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并及时划拨到位;经济商务、劳动保障等部门提前介入,积极协助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了小水泥厂的关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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