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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确定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时限

2010年珠三角水泥落后产能将被全部淘汰

更新日期: 2008年11月24日 作者: 邓慧玲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字体:

    广东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广东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退出激励机制,加快落后产能退出,通过努力,到2015年基本淘汰水泥行业全部落后生产能力。

    根据《意见》,到2010年,广东将淘汰水泥行业落后生产能力3804万吨,其中珠三角地区落后产能将被全部淘汰,综合能耗下降到110千克标准煤/吨,每吨水泥工业废渣利用率至少达到20%,全行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企业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安装率100%;到2015年基本淘汰全部落后生产能力,综合能耗下降到100千克标准煤/吨,每吨水泥工业废渣利用率至少达25%。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意见》要求,要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坚持“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的原则,新建项目企业或所在地政府要按照项目建设规模承诺等量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已承诺淘汰但未能兑现的地区,其水泥建设项目缓批或限批。

    《意见》同时强调,要加大对水泥工业的环保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实施对水泥生产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的安装和管理,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好对地处城镇规划区内、名胜风景区内、水源保护区内的水泥企业和环保不达标企业的依法关闭退出工作。对新建(技改)水泥项目,必须兑现拆除落后生产线承诺后方可受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此外,根据《意见》,将在行业内建立退出激励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补贴资金。各地方政府应适当安排或筹集专项资金,对属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水泥企业关闭退出市场或转产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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