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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也山寨,封杀

更新日期: 2009年03月17日 作者: 黄应来 欧志葵 来源: 南方日报 【字体:

    事发惠州,执法人员查获无证生产水泥55吨

    3月12日晚,广东省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圆洲镇查处了两家非法配制水泥的中转站,共查获无证生产的袋装水泥55吨。

    掺煤渣石灰“山寨水泥”很危险

    涉嫌非法配制水泥的森田水泥中转站位于石湾镇里波水柏丽路码头,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竖立着四个水泥储备罐,旁边停靠着两辆载满袋装水泥的大货车,司机正准备把水泥运送到各分销点。在执法人员突击进入检查时,现场的水泥包装机还在运转。

    经过初步检查后,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家营业执照为水泥中转站的场所扩大经营范围,利用水路从广西等地运输便宜的散装水泥到中转站分装、销售。由于没有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这一中转站属于非法生产经营,现场还有“海螺”、“皇者”等5个品牌的水泥包装袋。

    那该厂是如何进行“二次加工”呢?执法人员道出了其中的奥秘,“首先是袋重不够,按照标准是50公斤一袋,但他们的袋子在包装时要扎得下一点,一般要少10-20斤;另外,他们还会掺入杂质,比如煤渣和石灰。”

    据介绍,如果水泥袋重不符合规定,就会直接导致混凝土配比不符合施工质量的要求,在施工中,一般每罐混凝土的配比是以每袋水泥作为一个计量单位,如水泥袋重不够,水泥的使用量必然减少,影响混凝土的水灰比,每增加一个水灰比,就会造成强度等级下降,给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造成很大危害。

    执法人员还不无担忧地说,掺加杂质的水泥在硬度、强度、抗压等性能上都会有所下降,这些劣质水泥使用在建筑物上,“严重时会使房屋倒塌”。

    日创收2万“山寨水泥”不简单

    事实上,森田水泥中转站因从事无证水泥分装去年底已被质监部门查处过,当时货物与设备都被查封,并处罚金30万元,时隔不到半年又死灰复燃。

    “说到底还是利益驱动!”执法人员给记者算起了“细账”:1吨的水泥经过掺入石灰、煤渣以及重新包装后,就可变成1.2吨,甚至1.5吨。按每吨250元算,一吨就可赚50-60元。据举报,森田每天晚上至少要开工5个小时,保守估计产量在375吨以上,即一天便可创收2万多元!“而且出于运输成本考虑,这些点往往是建在水系较为发达的地方。”

    “有关法规是明令禁止非法配制水泥的,就是说水泥必须按出厂形式来卖,散装的只能散卖,袋装的按袋卖。”执法人员表示。据悉,为遏制假冒和劣质水泥产品不断流入市场,广东省经贸委于2008年12月8日出台了《关于严格禁止非法配制水泥的通知》。但由于水泥市场需求较为旺盛,为牟取暴利,一些不法厂商铤而走险。

    为彻底肃清水泥市场,广东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水泥配制黑窝点的专项执法行动,并对重点区域的水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查封一个,就要求当地政府拆除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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