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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明起戴帽 更名为“ST金顶”

更新日期: 2009年06月29日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字体:

    四川金顶于26日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因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人民水泥及四川金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对四川金顶的基本账户执行冻结,期限6个月。为此,四川金顶不得不从27日起“戴帽”更名为“ST金顶”。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于6月5日向西湖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相关财产。西湖法院于6月10日裁定冻结人民水泥、四川金顶银行存款人民币3255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6月25日,西湖法院通知峨眉山工行冻结了四川金顶在该行的3255万元存款,请暂停支付6个月。

    同日,四川金顶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5份《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四川金顶在峨眉山工行的账户内限额3120万元、2800万元、3550万元、4900万元、3650万元也被冻结。

    而就在25日,四川金顶刚刚得知,全资子公司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因同样牵入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建设银行仁寿县支行也于2009年6月24日冻结了人民水泥公司的基本账户,期限6个月。

    而正因四川金顶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为充分揭示风险,公司股票于29日停牌一天,从30日开始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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